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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郑]也曾见花开 18 (完结)

天还微微亮的时候,于锋就醒了,怀内那独属于人体的温度,让他弯着嘴角笑了一下,郑轩还睡着,头发有段日子没有修剪过了,半长地垂下来贴在眼侧,整个人没有一点防备。

于锋抬手理了理郑轩的头发,露出他的侧脸后,定住细细地望了一阵,终还是忍不住凑过去,将唇贴上了郑轩的额,闭眼感受着这几秒的安详。

三千世界鸦杀尽,与君共寝到天明。

又要过好一段时间才能见面了,纵使是于锋这样严于律己的人,此时也难免想赖一下床。

磨磨蹭蹭间,反倒是郑轩动了一下,把一只手抚上于锋的手背,拉到脸侧蹭了蹭,勉强把眼睛睁开一条缝的他带着浓浓的困意开了口:“要走了?”

“嗯,吵到你了?还很早,你继续睡。”安抚性地握了握郑轩的手,于锋陪着平躺了一段时间,见郑轩的呼吸逐渐平稳了下去,才慢慢地把身体挪出被窝,压好被角,从丢了一地的衣服中捡起自己的衣服穿上,昨晚胡闹得厉害,于锋看了一眼贴身的衣物,初步断定是不能穿了,歪头苦笑了一下,只好走到角落从郑轩的行李中挖出一条草草换上,所幸也勉强合身。

临走到门口时想了想,觉得不大妥,又折返写了张字条留给郑轩。

[衣服不能穿了,从你那里拿了一套,这家的米线做得蛮地道的,起了可以去试试,下机回条短信给我。]


郑轩完全清醒的时候已经将近中午了,看了纸条,联想到昨晚一系列没羞没躁的事,即使四下无人,脸上也不免有点热,无意识地将拿在手里的字条揉了几下,正想随手要丢进垃圾桶时,又及时顿住了动作,把字条压平,折叠了几下,收进贴身的口袋。

没人看着的时候,可不能丢三落四,落人把柄。

郑轩是下午的飞机,还有时间吃个午饭,他便依着于锋的推荐去餐厅觅食去了。吃完离集合时间也还空着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不好再出去闲逛的郑轩索性退了房躲进大堂角落的咖啡厅翻看手机的照片。他和于锋两个男人不像女孩子,什么都爱拍上一轮,拍完还要仔细修修图,他手机里的照片少得有点可怜,有限的那几张合照还因为背光,生生又毁了两三张去,白白瞎了赞助商这台以拍照作为卖点的手机。

所以一张照片,承载的回忆就特别多,从这张照片做一个定点,可以发散出好多的记忆,够郑轩慢慢打发掉这段时间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重新在一起之后,很多以前恋爱中人的习惯都没有了,不再刻意记挂着在早晚道安。有些节日也要到游戏活动出来才突然想起,匆匆忙忙挂个电话过去,那边常常也是在忙,基本接不到电话。但如今这样却比以前任何一个如胶似漆的时刻都让人心安,不用再刻意证明什么,偶尔被旁人看出也懒得再去掩盖什么,身离得远了些,心则近了许多。不必急,也急不来,他们有大把大把时间去慢慢想,找到最适合他们的方式,以不分开为前提。


这天分别之后再见面的时候就已经是新年了,于锋抓紧时间回了G市一趟,窝在他们公寓里腻了一天的两人也乖乖地回家里尽孝义,郑轩家里人比较多,老老少少一大群人吵吵闹闹,守夜的时候倒也不寂寞。这一年,在浑浑噩噩间很快又过去了,他觉得好像经历好多事情,分开过的人又重新在了一起,已生,未老,偶有小病,都已痊愈,不怨别离,求而得之。他不知道下年是不是还会这么好,但是他想无论什么,只要于锋不想放弃,自己就不会离开他了。再想起他们分开的那段时间,好多都记不起来了,虽然也并没有过去多久,但却感觉像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

有点想要成为第一个说新年快乐的人,郑轩拿了手机走到阳台,准备打给于锋时,于锋的电话就进来,于锋那边比郑轩这边还要吵闹些。

“刚刚要打给你,你在哪里,那么热闹?”

“郑轩你说什么,大声一点,这边听不见。”

郑轩笑了一下,隔着落地玻璃窗望了一眼客厅的挂钟,提高了点声音喊过去:“我说,新年好!”

于锋那边在郊区,听到郑轩这句话的时候,正好一个烟花在天空炸开落下,很快又被周围人的欢呼声遮盖过去,于锋一个人微仰着头看还没来得及绽放第二轮烟花的夜空,面上有一种和他平时不太相衬的兴奋:“嗯,新年好!”

“我这边在放烟花,你要过来吗?”

“火树银花不夜天啊,要陪家里人,我就不过去了。”

“等一下,我去给你放一个吧。”

这句话完了之后,郑轩的电话静了几秒,又听见人群重新喧闹起来的声音。

“好了,发你看。”

按了接收文件,一个视频文件很快就传了过来,打开播放,是烟花升空绽放的画面,很短又很美。

“喜欢么?”“嗯。”

未来肯定还会有这样那样的可能性,少年会成长,不会永远都是那个少年,花开了就总有谢的那天,可是,那又怎么样?曾见花开,已然足够。

他们也许还会闹别扭,还会为了大大小小的事烦恼不已,但携手走下去,就总能重逢,暮暮垂老也罢,总能再见花开。

                                                       FIN

写这个故事写了有一段时间,终于能打上完结的标签,期间谢谢大家抬爱没有嫌弃我的拖延症和慢到不忍直视的手速。关于郑轩和于锋这个两个人,很多人都说他们的人生观是相背而行,笑称是一个BE的命。但是我觉得人生哪里会有什么注定,全都是不断磨合,不断努力而已,既然所有的偶然都是必然,那么为什么不能说所有的必然都带着一定的偶然呢?没有人会从一开始知道自己会喜欢上哪个人,直到见到那个人为止,相爱本来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相守更是如此。这个结尾可能会稍显平淡,但我个人觉得郑轩和于锋两人给我的就是这种日常感觉,他们既属于彼此,又相互独立,当然也会有着各种各样小毛病,但这些小毛病却让我觉得更加地真实。或许会有也或许不会有番外了,我也不知道,大概就如郑轩大大随缘的人生境界吧,我与他们大概要待下次有缘再见了,但见或不见,他们的故事都会在那个我看不见的时空里一直一直继续下去的。再次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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